冯某某由于主管的自愿戒毒所效益低下,遂安排戒毒所内多名工作人员使用工作之利,制造混合液药水不合法对外向成瘾人员进行贩卖,被公安机关抄获。现在,该案已移交繁昌县检察院审阅查看申述中。
2013年年末,湖北省某市医院冯某某因主管的戒毒所效益低下,承受戒毒所住院部医师段某某主张,在使用获取的制造中药水秘方的基础上,增加,在戒毒所药房内制造混合液药水。冯某某做了详细分工,由专人担任制造药水,一起在门诊部假造患者处方、虚报啃咬的患者,做假账截留,用以制造药水出售。荒诞的是,冯某某每季度还通报出售药水的收入和绩效,要求整体戒毒所员工出售药水。经查:自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该所共截留了565845毫升的制造药水。戒毒所工作人员吕某某、孟某某、吴某某、陈某某等人联络社会上啃咬人员,经过快递的方法将药水寄出,自2015年4月份至2015年10月份期间经过贩卖该药水获利30余万元,按每瓶150元价格核算,共贩卖药水2000余瓶。该案现在在进一步检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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