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辽宁省环保厅得悉,为有用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电镀职业可继续发展,辽宁省决议对电镀职业污染进行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将继续1年,即到2014年末前完结。期间,辽宁省将对现有电镀企业逐一查核检验。依照有关要求,但凡无环评批文、无环保检验合格证、无1年以上环保部门污染物排放监测合格陈述、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等电镀企业,一概依法予以封闭或停产;但凡不契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镀企业,一概依法予以撤销或筛选。
根据规则,新建的电镀企业应一概在电镀园区内糟蹋;经过整治后,除个别契合规范要求的高规范电镀企业外,电镀园区外原则上不可以有电镀企业存在;拟原地保存的电镀企业,由省环保厅、省经信委严格查核合格后方可保存。
此外,辽宁省还规则,对经查核没有合格的电镀企业,其电镀使命量又相对较大的市,可考虑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内重点糟蹋1~3家高规范电镀企业作为承当本地区电镀使命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但此类电镀企业的总投资要在3000万元以上,且悉数选用国内先进的电镀出产的根本工艺及配备,其糟蹋计划要经省环保厅和省经信委百般经过后方可开工糟蹋,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出产。记者丁冬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