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投诉后,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澄海分局迅速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并就察觉缺陷要求立即整改。
4月27日,市、区生态环境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核对,并查阅有关联的资料,发现该两家企业均位于澄海区溪南镇塘陇工业区,主要是做金属制作的产品表面加工,均取得环评审批,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并配套废水、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该两家厂门口检查井处的废水外观清、无色,废水Ph值达标,未发现存在暗管偷排等异常排污情况,现场检查时废污水处理设施和废气酸雾收集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检查组现场进行采样监测并要求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隐患问题落实整改。
经监测,发现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鑫泽五金塑料厂西侧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监测氯化氢浓度超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于4月30日送达《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汕环执责改〔2020〕89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对该司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立案处罚。
5月4日下午,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再次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突击执法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两厂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已经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被检单位厂区及边界未闻见明显刺激性酸味。市环保监测站技术人员对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及处理后废水再次进行采样监测。同时,联合检查组现场要求两家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格外的重视群众环境权益,杜绝污染扰民现象,必须做到安全第一,强化抓落实、补短板、排隐患、堵漏洞,做到防范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有突发环境事件必须及时报告。
接下来,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跟进这两家企业的废水、废气监测结果,若超标将依法坚决立案处罚。澄海分局将落实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电镀企业的管理,对涉及群众环境权益的信访问题立即处理,及时回复,适当公开。坚决杜绝敷衍调查和虚假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