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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1970-01-01 电镀镍系列

  》《四川省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工信部等六部门《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体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步加强部门联动机制,

  (一)明确机构人员。按照《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四川省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要求,钒钛高新区和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承担化工园区安全生产职责的机构进一步明确,配备满足化工专业监督管理需求的监管人员;其余4个园区进一步明确承担安全生产职责的机构,配备满足产业需求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二)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全市各园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一体化管理权责清单,明确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管理制度包括:通用类管理制度、人员类管理制度、园区内企业管理制度、公共区域内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类管理制度、第三方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专业管理制度。

  (三)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借鉴市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厘清园区内设机构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失职照单问责,尽职照单免责”落实。充分运用“两书一函”,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范,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总体设计。明确一定时期内园区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物流交通、安全应急、消防救援、生态环境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二)产业规划。从园区所在地的工业基础、产业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出发,最大限度地考虑国际国内及区域经济发展形态趋势、国家化工产业发展战略,对园区的定位、产业体系、产业体系、产业链、经济社会环境影响、实施方案等做出科学规划。

  (三)专项规划。单独编制安全生产、消防救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专项规划(可在总体设计中以专篇形式明确)。

  (一)钒钛高新区。以全市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制定监管执法计划,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总结反馈会”“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安全管 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执法人员+专家+记者”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全方面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一线操作员工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二)其他五个园区。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和重点监督企业名录,合理的安排监督检查时间,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模式,全力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将检查发现企业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移交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查处,严肃责任追究。

  督促园区企业结合全年各阶段特点开展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监管执法和监督检查要对企业是否全面辨识管控风险,制定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进行严格检查,用监管执法和监督检查手段,推动园区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落实,解决企业风险辨识不清不明,管控措施不严不到位问题。

  (一)问题整改。认真梳理化工园区认定省专家组现场核查反映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时间节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二)化工园区安全整体提升。按照省安办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安全整体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函〔2022〕23号)要求,制定结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化工园区安全整体提升工作见实见效。

  (三)现场初查。参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在省专家组复核前,组织专家组全面初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等级。

  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并且开展三年行动“回头看”,对专项整治中发现且未整改完的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总结三年行动成效,积极推动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完整、补充完善相关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处理问题,切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准确进行事故定性,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对2021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评估,确保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