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徐向田 韩锋一)连日来,莒南警方依据相关头绪迅速出击,接连侦破多起对环境形成污染案,有8人因未经许可私设镀锌作坊进行违法作业被追查了刑事责任。
6月10日,莒南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侦破一同污染自然环境案,成功捕获4名嫌疑犯纪某(男,男,45岁,莒南县板泉镇人)、朱某(男,49岁,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人)、张某(男,42岁,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人)、刘某文(男,58岁,莒南县相沟镇人)。经查2017年以来,纪某等四人私设镀锌窝点,不合法进行镀锌作业,严峻污染环境。
而在此前的6月8日,该食药环侦大队还侦破了另一同相似的案子,捕获4名嫌疑犯刘某国(男,43岁,莒南县相沟镇人)、徐某(男,51岁,莒南县河东区九曲办事处人)、孙某(男,63岁,莒南县洙边镇人)、杨某(女,45岁,莒南县相沟镇人)。经查,2017年11月份以来,刘某国在自家鸭棚建立镀锌窝点,雇佣徐某、孙某、杨某等人进行镀锌作业。期间,该窝点将镀锌发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渗坑,严峻对环境形成污染,被公安机关当场抄获。
现在,上述两案子涉案的8人皆已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据了解,这些镀锌作坊的设备多是筛选下来的,加工的零件主要是摩托车、电瓶车配件及生活用铁制品,关于电镀加工,他们并没有通过当地环保部门批阅,一起,关于电镀的污水,更没有专门的防渗漏搜集池,大多仅仅随意挖一个深坑或用排污管通到池子里或直接排到周围的沟、河道等。依据法令规定,不合法排放含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峻危害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越国家污染物排放规范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法令授权拟定的污染物排放规范三倍以上的,就能被认定为严峻对环境形成污染而涉嫌犯罪。
自今年以来,莒南警方就查办了4个不合法镀锌窝点,有15名从事不合法生产者被追查了刑事责任。该类案子的被查办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切莫贪心一时的利益而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的结果往往是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