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己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企业来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企业能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向企业来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1)财务公司可在经营范围内为企业来提供别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1、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财务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3、财务公司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本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鉴于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并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截止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758133.14万元,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0262.90万元;贷款(含票据贴现)余额为人民币7073.10万元,利息支出为人民币289.27万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人民币283015.26万元,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为人民币155.83万元;结售汇合计8281.86万美元。
2021年年初至9月30日,公司与太钢集团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15.7亿元。
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营业范围内为本企业来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别的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该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预计2021年公司将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单位发生采购、销售等交易额为1,342,653万元,2021年1-9月实际发生额为1,826,237万元,预计2021年全年公司将与上述关联单位发生采购、销售等交易额为2,592,264万元,比年初预计增加1,249,611万元,增长93.07%。
2.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2021年10月29日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魏成文先生、李华先生、张晓东先生、李建民先生、尚佳君先生等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在该公司任职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021年公司与上述关联单位日常采购、销售等交易额超年初预计主要由于年初关联交易预计不足,主要是:
1.受2021年煤炭价格比2020年增长幅度较大的影响,预计2021年全年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燃料金额超出年初预计18.25亿元。
2. 2021年公司铁水、粗钢产量比上年增加,对气体的需求随之增加,预计2021年全年公司向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简称BOC气体公司)采购能源金额超出年初预计1.01亿元;同时,BOC气体公司为满足本公司生产保供需求,增加对本公司各种能源采购,主要是增加对电力的采购,预计2021年全年公司向BOC气体公司销售能源金额超出年初预计0.87亿元。
3.江苏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需求增加,钢材采购量比2020年增长幅度较大,同时受2021年钢材价格涨幅大的影响,预计2021年全年关联销售金额超出年初预计36.97亿元。
4. 2021年公司加大对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量,预计2021年全年关联销售金额超出年初预计35.89亿元。
5.山西宝太新金属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钢材采购量比2020年增长幅度较大,预计2021年全年关联销售金额超出年初预计14亿元。
6.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需求增加,连铸坯业务增长幅度较大,预计2021年全年关联销售金额超出年初预计13.46亿元。
7.受2021年不锈钢材价格比2020年增长幅度较大的影响,预计2021年全年公司与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关联销售金额超出年初预计3.18亿元。
8.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等经营指标大幅增长,经营业绩创历史最好水平,货币资金存量较去年有所增长;同时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平衡,将部分资金办理了定期存款,预计2021年全年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利息收入超出年初预计0.31亿元。
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总资产:5489.6亿元;净资产:1314.7亿元;营业收入:1255.5亿元;净利润:38.29亿元。
主营业务:设计、开发、制造、净化工业气体及贮存设备与蒸发器,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上述自产产品,并提供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危险货物运输。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金属制品、新型合金材料、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不锈钢碳钢制品、金属材料的销售。
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总资产:581577万元;净资产:164127万元;营业总收入:723361万元;净利润:16775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商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冶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专项审批除外);金属材料及制品的剪切、加工以及配套服务;再生物资的回收、利用、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总资产:2970552万元;净资产:434914万元;营业总收入:6499372万元;净利润:18649万元。
主营业务:钛、不锈钢新工艺、新技术开发;销售钛、不锈钢、钛合金、钢材、金属制品(除限制品)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主营业务:矿产品采选;建筑工程施工;建材、机械制造、维修、设计;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物资供销、仓储等。
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总资产:12574786万元;净资产:5400893万元;营业总收入:10341576万元;净利润:772043万元。
主营业务:冶金、轧钢、锻压、起重、矿山、煤炉、焦炉、清洁型煤深加工、环保、电控等成套设备及其工矿配件,油膜轴承、减速机、车轮车轴、液压气动元件、液压系统、钢锭、铸件、锻件、结构件、工模具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检测、调试,技术开发、设计、引进转化、咨询服务等。
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总资产:5534673万元;净资产:1107354万元;营业收入:652261万元;净利润:9537万元。
主营业务:铁路、交通基础设施及能源项目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铁路沿线货物仓储设施的建设与经营;政府划拨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房地产开发。
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总资产:1184.04亿元;净资产:380.28亿元;营业收入:148.15亿元;净利润:2.73亿元。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等。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结算方式,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3.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自愿、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认为:董事会在对相关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五名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相关规定;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19日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提出以下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主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其中,董事魏成文先生、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李建民先生、尚佳君先生、石来润先生等6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张晓东先生、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毛新平先生、刘新权先生和汪建华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拟以2021年三季度末总股本5,696,247,7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5.86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3,338,001,208.46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11%。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费用220万元。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费用60万元。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魏成文先生、李华先生、张晓东先生、李建民先生、尚佳君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魏成文先生、李华先生、张晓东先生、李建民先生、尚佳君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超年初预计额的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召开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